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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f官方登录体育场馆管理办法及应急预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4/05/07 00:00 作者: 来 源:

jxf官方登录体育场馆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体育场、馆、池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其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及《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校区内的体育场、馆、池(以下简称体育场馆)及其辅助的设施、房屋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体育场馆属学院的固定资产,是学院办学和体育事业发展的基本硬件条件。根据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体育场馆主要用于为教学、训练、科研、竞赛、校园体育和全校师生员工的健身活动。

第四条jxf官方登录体育系对体育场馆及其辅助设施、房屋拥有日常管理权和使用权。体育场馆管理组归体育系直接管理。学院体育场馆的使用、租借及收费等各项申请须经体育系负责人审批后交由体育场馆管理组执行。

第五条各使用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保证体育场馆及其辅助设施的整洁和维持各项活动的正常秩序。

第六条为了对体育场馆合理、安全、有效的管理,应将所有体育场馆进行封闭式统一管理,定时定点开放使用。

第七条体育场馆的日常管理、维护、运营、人工、耗材、水电、实训等经费,由体育系向学院申报年度经常性经费预算,由学院按年度全额拨款,以用于体育场馆的正常开放与使用。其中,体育场馆日常对外开放所收取的费用由院财务管理,并用于体育场馆日常工作之外的维护、加班、管理、耗材等人工补贴。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八条体育系体育场馆管理组要落实安全防火、环境卫生、岗位职责、器材设备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规章,加强对体育场馆与设施的监督和检查,保证体育场馆与辅助设施的安全与节能。

第九条学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场地时,发现其场地内有安全隐患(漏水漏气、设备损坏)或能源浪费等现象,应及时向体育系体育场馆管理组报告,管理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十条 体育系体育场馆管理组根据体育系(大学体育部)每个学期公共课教学、专业课教学及院运动队训练课教学的实际需要,优先合理安排场地,准备教学器材和设备。

第十一条学院体育场馆及设施在保证正常的教学、训练、群体、竞赛等活动外,如场地安排的条件许可,可为校内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健身锻炼、举办竞赛等场所,并按学院体育场馆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收取费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利用体育场馆进行有偿服务。

第十二条 学院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需要利用场地举办竞赛、展览、文艺活动或集会等时,应提前一周填写《体育场馆使用申请表》,并上报体育系体育场馆管理组核准后,由体育系及体育场馆管理组根据场地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统一协调和安排。对于非学院教学、训练、竞赛任务和未经体育系体育场馆管理部门安排的健身、竞赛、参观等事项,体育场馆工作人员有权拒绝。

第十三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未办理使用手续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体育场馆,如有私自使用体育场馆的行为,在其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意外伤害事故、造成其场地、器材及设备损坏等,后果自负,追究其责任,并予以赔偿及处罚。经核准使用的体育场馆,不得变更活动项目和私自转让。

第十四条 凡利用场地及设施进行教学、训练、科研、竞赛、集会、健身或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场地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未经体育系及体育场馆管理组许可,不得在学院体育场馆上占用、张贴、悬挂各类标识及广告宣传等物品。对于故意违反制度或规定者,体育场馆管理组在岗工作人员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制止,必要时上报学院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 场馆的分类及使用

第十五条 场馆的使用以学院及校领导的统一调度和部署为重。在教学活动优先的原则基础上做出合理安排。在日常管理中定期、定时、定点对公众开放的场地有:田径场、室外篮球场、室外羽毛球场、游泳池等;日常管理中不对外但固定使用的场地有:综合体育馆、网球场、塑胶篮球场、排球场、拓展训练基地及其他教学训练场馆。

第十六条 体育教学、竞赛及其他活动计划临时更动或调整,全院各单位及社团的群体活动、各类训练、赛事、集会或其他集体活动,需由使用单位、部门分管领导批准(体育活动以外的大型活动需有关职能部门批准),明确责任(经办)人,提前一星期填写《体育场馆使用申请表》,经体育系部负责人及体育场馆管理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核准后,交由体育场馆管理组负责人统一协调安排场地。

第十七条 有损学院声誉、影响公众利益以及可能损坏场馆设施、设备的活动,不得使用场馆。不得在学院体育场馆从事各类非法和违法的集会、培训等活动。

第十八条 凡使用场馆灯光、音响、电子计分器等设备时,需由体育系体育场馆管理组指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使用单位、部门或个人有责任恢复场馆设施、设备的完整性、原样性,如有人为损坏设备、设施的,由使用单位、部门或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照价赔偿。

第四章 课外体育活动器材的借用

第十九条 课外体育活动器材的借用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器材不能转借他人使用。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重要的电子设备、器材不外借)

第二十条 个人借用的体育器材必须当天借当天还,逾期不还者,每超过一天需交纳体育器材占用费壹元。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部门举行校内竞赛、活动的体育器材和设备的借用,必须办理审批手续,提前填好《体育器材借用申报表》,经允许后方可借用,如出现器材和设备的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使用单位或部门负责照价赔偿。

第五章 体育场馆的有偿开放

第二十二条 在条件许可、保证日常教学的前提下,以有序运行、探索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对部分体育场馆实施逐步有偿开放,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健身锻炼场所,为社会服务,以利推动和贯彻全民健身计划。

第二十三条 实行社会化、市场化管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管理制度和具体收费标准,建立健身俱乐部、会员制(月卡、学期卡等)、票务结算等一系列管理系统,使管理体制规范化、科学化。

第二十四条 凡除学院计划内教学、训练、竞赛及大型活动占用场馆外,其他一切使用场馆及附属设施的活动或项目,原则上按学院体育场馆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二十五条 社会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来校租用场地,一律按规定收取费用。学院协作单位、特邀贵宾临时使用场馆,经相关院领导同意批示后,可以减收或免收场地租用费。

第二十六条 体育场馆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场馆使用情况,堵塞个别单位和个人滥用场馆的漏洞,确保管理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第二十七条 体育场馆所收费用主要用于体育场、馆、池日常的器材添置、维修与维护、场馆保洁和体育管理组职工加班补贴以及值班人员、勤工俭学学生补贴等。

第六章 体育场馆收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体育场馆的借用必须经体育系负责人批准,任何人无权同意使用体育场馆。

第二十九条 体育场馆的租赁费,按jxf官方登录体育场馆收费标准执行。未经体育系部和体育管理组负责人批准擅自外借场馆,租赁费由其在岗人员的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三十条 日常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支持组织勤工俭学学生和体育系专业学生参与体育场馆日常加班及相关管理工作,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薪酬和补助。

第三十一条 所收费用主要用于体育场、馆、池的器材维修、维护、耗材增添、人工费(包括场馆管理组组长津贴补助、临时性雇工和勤工俭学学生补贴等)及加班费用等,采取收支两条线,制订有关收支、使用、审批办法,以利于管理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第三十二条 场馆日常所得费用由院财务处负责监管和收取,并提供定额发票,建立独立账户,体育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列支,并需提供相关耗材发票和岗位补贴申请,其中日常的常规加班费用和突发加班费用,需造表支取。相关费用的支取由场馆管理组提出申请,经体育系主任批复后,交由财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

第七章 体育场馆管理人员职责

第三十三条 体育场馆管理组工作人员在体育系领导下,负责体育场馆和其它教学设备全面管理,其工作任务是为教学、训练、竞赛以及对外开放等工作需要,提供场地、器材、仪器、设备等方面的服务。其职责是认真落实学院领导、体育系下达的指示和要求,努力为学院的教学、训练、竞赛、群体活动热诚服务。

第三十四条 学院任何单位、个人在使用体育场馆时,发现体育场馆内有安全隐患、设备损坏、能源浪费等现象时,有权力和义务及时向体育场馆管理人员报告,促其立即采取措施,抓紧维修,消除隐患。体育场馆管理人员有责任迅速采取措施,若其自身能力不能解决或不属于自身管理范围的事项时,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或请有关部门协助解决。

第三十五条 各体育场馆管理责任人应全面负责本人所在场馆的安全、消防、卫生、秩序、器材借用、归还和简单维修等事项。在教学、训练时间,清理无关人员离场;课外体育活动时间,清理校外无关人员离场。

第三十六条 体育场馆管理人员要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下班后及时关灯、拉闸,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按时发放与收回借出的器材。体育馆内器材的布置和回收要注意轻拿轻放,不得在场上拖拉器材。器材归类摆放整齐,长期不用的器材要及时收回保管好;根据需要画好场地的线;搞好所分管场馆的清洁卫生,雨天和沙尘天后及时清扫积水和尘土;经常检查场地、器材、设备,如有设备损坏,自己能维修的自己维修,维修不了的及时向管理部门领导汇报。

第三十七条 体育场馆是为日常教学、训练、竞赛及其它集体活动提供保障的,管理人员要提高自己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保持体育场馆的整洁有序。文明服务,热情待人,言语和气,礼貌周到。

第三十八条 所购买的一切体育设备、器材、服装、用具等都必须办理入库手续,点清数量、检查质量合格后方可填写入库单;领取物品要填写出库单。借用和租用仪器、器材等物品要填好体育器材使用登记表,归还时应认真检查物品的数量和质量,凡发现其数量不全或物品损坏时,应要求借用或租用者予以赔偿。库房和各场馆要有清楚的物品清单,做到帐、物相符。

第八章 体育场馆安全、消防和卫生管理

第三十九条 体育场、馆、池和塑胶场地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每个场馆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四十条 消防装置、设备和体育场馆的门窗应定期检查,已经损坏和有故障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体育场馆的水电和仓库等房室由专人负责,各场馆的大门和房间钥匙由专人保管。

第四十一条 为防止火灾发生,要防患未然,坚决杜绝下列行为的发生:

1、在教学、训练、比赛或进行其他活动期间将安全出入口上锁。

2、遮挡消防安全专用器材。

3、违章用火用电,如电气焊、电加热器等。

4、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第四十二条 杜绝在不明电容量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加装大用量电器设备。

第四十三条 进入所有体育场馆时,严禁穿高跟鞋、皮鞋等硬底鞋,以防对地面造成损坏。

第四十四条 节假日和夜间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火灾、被盗等突发情况时,除积极采取措施外,要及时向校园110求助和相关部门领导报告。

第四十五条 各体育场馆管理人员负责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实施对体育场馆卫生的打扫、布置、检查和监督的权力。体育场馆内卫生间每日都要清扫。逢大型活动时,听从有关负责人的调动,体育场馆内、主席台、看台席要彻底清扫、擦洗,保证无灰尘、无落叶、无污迹。夏季,卫生间等处要定期喷药、灭蝇。

第四十六条 体育场馆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吐口香糖,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墙面、椅面和桌面上随便刻画、涂写等。

第四十七条 爱护草坪,严禁践踏草坪;爱护围栏,严禁攀越围栏进入体育场馆。凡违反本规定的人员,视情节严重情况,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送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后果自负。

第九章 应急预案

学院体育场馆及辅助设施在教学、训练、科研、竞赛和其他体育活动使用时,应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最大程度上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四十八条 各类体育场馆要配备充足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严守岗位,认真负责,确保各类体育场馆及设施的安全与卫生。管理人员要协助教师、教练、裁判员维持教学、训练、群体、竞赛等活动秩序,及时阻止任何违规行为,保证秩序正常化。

第四十九条 保证消防灭火器材设备充足可靠,安全通道畅通。体育场、馆、池内或集体活动现场应预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灯和手提喇叭等应急设备,以供突发事件发生时使用。

第五十条 在承接大型集体活动时,要请示学院主管领导,并成立临时领导小组。举办方要提前将活动的内容、规格、人员数量、所需设施及用电负荷、特殊要求等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临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核举办方的活动方案,并提出活动要求及注意事项。

第五十一条 临时领导小组要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对举办大型活动所涉及的车辆指挥调度、布置警力和安全保卫人员、组织观众入场和退场、检查票证、收存包裹衣物、维持现场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等预先作出布置。

第五十二条 如发现故意滋事捣乱者,现场管理工作人员应迅速制止,必要时请保卫部门协助。若遇到刑事犯罪事件时,工作人员要迅速报告保卫部门或拨打110,并积极维持好现场秩序。如需活动暂时终止或取消时,应认真组织和疏导现场人员有序退场。

第五十三条 若遇初起火灾时,体育场馆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灭火措施并向119报警,积极维持好现场秩序和组织人员有秩序地撤离现场。

第五十四条 若遇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时,场地工作人员应积极维持好秩序,组织和引导现场人员有秩序地撤离,防止拥挤混乱发生。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的条文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在执行过程中逐步完善,有关具体问题由体育系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jxf官方登录体育场馆、实训场地收费标准价目表

2、jxf官方登录体育场馆使用审批程序及表格